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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系(部)主任职责

一、 负责本系(部)日常事务,组织学习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组织系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

二、 全面负责本系(部)教学工作安排。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进程,处理调、停课等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 负责开展本系(部)教学法活动。处理好日常事务的基础上,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教学法活动,组织探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共同问题和解决方法,提高教学素养,做好教学活动记录。

四、 负责本系(部)考勤工作。对教师授课情况、教学法活动及其它教学活动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严格管理,奖惩分明。

五、 负责本系(部)考试安排。严格执行考务制度,确定学期考试出题教师,对考题进行严格审查,若试卷出现问题,系(部)主任承担相应责任。

六、 负责本系(部)各类教学检查工作安排。针对学校各类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相应检查方案,完成总结工作报告、教学改革方案制定等工作。

七、 负责本系(部)年终考核和奖励工作。对本系教师进行公正、客观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和评优挂钩。

八、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