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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教务员职责

一、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组织学生报到注册, 登记、整理学生成绩;填报有关学生学籍相关的各种报表;审查毕业生资格;填写毕业生档案成绩等工作。

二、 负责教师授课安排。编排教师授课时间表;负责调课及教室安排;监督检查教学秩序等工作。

三、 负责各种考务工作。负责通知、落实各种考务安排;安排考试日程、审查试题;负责通知相关考试信息,确保通知到位;组织考试巡查;组织教师填报考试成绩;组织补考重修等工作。

四、 制定和改革教务管理的办法规定。及时与系部主任进行沟通,协助完成各类教学规章、文件的修订整理工作。

五、 积极撰写管理论文和调研报告。每三年考核期内用完成1篇以上的教学管理类论文;负责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年终教学总结的初步撰写工作。

六、 负责与教务部分沟通、协调所有与教学相关事项,及时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汇报教学相关的动态信息。

七、 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督查个系部的教学法活动,及时收取教学法活动记录,留存备案;负责与各系部负责人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