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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环节由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分配、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论文撰写、教师交叉评阅、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材料整理与归档共九个环节组成,各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采取“指定参考选题与自拟题目相结合”的原则。

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并结合科研和生产实践,严格按照“每人一题”的要求,避免重复选题。选题应具有时效性、价值性、紧迫性和专业性,题目应准确、凝练。

二、 指导教师分配及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的确定依据“选题方向与教师专业方向结合、考虑教师工作量均衡”的原则由系部主任统一确定,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5名。

指导教师应为专业系部授课教师及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者,且需满足以下条件:讲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良好、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指导教师职责:每周指导学生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并填写任务书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 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其基本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背景;课题研究的作用和意义;研究的难点、重点、可能的创新;选题的基本框架;主要参考文献;论文进度安排(如学校要求发生变化,以最新学校要求为准)。

四、 开题答辩

各专业必须安排开题答辩环节,以确保选题的质量,避免重复选题。开题答辩时,每位学生就选题向导师组(不少于3人)做15分钟的陈述,由导师组对其选题是否准确、凝练、是否符合学科定位,结合科研生产实践,学术价值、难易程度、研究思路是否可行和论文框架结构是否合理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学生根据导师组意见进行完善和修改,获得导师组认可后方能开题。

五、论文撰写

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按照论文指导书、开题报告和任务书的要求撰写论文,严禁抄袭,并按照任务书中进度要求按时完成论文的写作,论文写作原则上要求三稿定稿并装订。

六、 教师交叉评审

毕业论文交叉评审是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目的及意义、查询资料阅读能力、调研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论文及报告或设计说明章节安排的合理性,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深入而全面的审查与评价,以及发现学生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达到对论文过程及提交结果清楚了解,客观评价,为答辩奠定基础,这也是答辩过程难以达到的。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评阅完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后,应客观填写评语,既要肯定论文中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较高的成果更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还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应给出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要求水平的结论性评价并给出成绩(百分制)。评阅教师在每评阅完一份论文后,应提出两个与论文相关,难度适中,且能反映学生真实水平的问题,并写在专用答辩记录表的必答问题栏中,以便在答辩时作为必答问题提出。

七、毕业答辩流程

1. 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答辩工作,并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由学院的专业教师担任。每一答辩小组指定一名有经验的教师担任组长,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3人。

2. 学生须按照教学基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人可,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合格方可答辩。

3. 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在答辩前须经评阅教师进行评阅,由评阅教师提出书面意见和必答问题,作为答辩成绩评定依据之一,未完成评阅书意见填写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4. 按规定每一位学生都应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成绩以0分记,并不授予学位。答辩前学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写出书面答辩提纲,并进行答辩。

5. 每位学生答辩时,应在规定的15分钟内介绍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

6. 先宣读评阅教师提出的必答题,在由答小组就论文内容有关的问题进行提问,并由学生当场回答这些问题。

7. 答辩小组就学生对所题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点评和补充。

8. 答辩小组按《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计算出总分。

9. 将各评委打分进行统计,当场宣布答辩成绩(百分制)。优秀论文选拔答辩成绩确定时,应综合考虑,慎重确定。

10. 毕业答辩采取末位淘汰制,每组答辩成绩最后一名的学生进入二辩,其他进入二辩的学生由答辩小组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11. 二辩环节与上述要求相同,对于二辩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授予学位。

八、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的构成:毕业论文的综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即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30%、评阅教师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毕业论文成绩采取五级制,即分为优秀(相当于90分以上)、良好(相当于80—89分)、中等(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由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以及学生的答辩情况,集体讨论进行评定,当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经过充分讨论、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以简单多数通过。毕业论文的成绩,应在答辩结束后一日内由答辩委员会公布,在成绩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泄漏成绩评定情况。

九、材料整理与归档

答辩结束后,由系部统一录入论文成绩,并收集整理毕业论文档案,档案应包括下列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审意见书、评阅教师评审意见书、答辩成绩表、毕业论文、英文文献与翻译(英语专业除外)共七份材料,归档材料应确保签字盖章无遗漏。

注:各系部需严格执行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论文指导流程各环节,任何环节的缺漏将视为无效指导,该名学生将需重新进行论文写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