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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课程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系须制定并向学院教务办提交详细的实践教学课程计划,包括实践指导教师、实践课程安排、经费预算等。

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在实践课程结束后须及时整理实践课程资料,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 实践课平时成绩单,分散实践需提供单位考勤记录。

2. 实践课程考核评分标准;

3. 实践课程成绩单,校内实践需提供平时成绩和总评成绩,分散实践提供总评成绩;

4. 实践课程总结报告;

5. 学生作业、论文、报告等资料。

三、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上一学期实践教学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