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教师[2015]24号),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按照《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西科办发〔2012〕5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西科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该文件要求,成立“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部)“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要求
“优秀教师”评选旨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各学院(部)务必严格按照西科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限额择优推荐长期将全部精力投入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并
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推荐时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面向一线的原则,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选拨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6月6日前将《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和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5室),并将《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10868168@qq.com。
评选表彰优秀教师,是尊师重教的具体体现。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必须有优秀的教师来示范引领。褒奖他们的高尚师德和先进事迹,对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各学院(部)“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2016~2017年度)
3.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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