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是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广大通讯员按照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写了一系列反映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师生良好精神面貌等的高质量稿件,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鉴于宣传载体的发展、工作人员的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宣传工作规律及要求;

(二)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基本工作情况,了解师生的重要活动;

(三)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工作热情;

(四)各单位、各部门应明确1名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至少1名教工通讯员,有学生的学院(部)应再设至少1名学生通讯员。

二、宣传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日常宣传思想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通讯员的日常管理和稿件审核工作等。

三、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稿件

稿件内容包括报道各单位工作和师生员工活动的消息,宣传先进人物、工作经验、重要事件的通讯、特写,党委宣传部特定约稿,针对某些问题的评论、杂谈,以及适合官方媒体平台发表的各类文章。官方媒体平台包括:校报、新闻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

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每个月给官方媒体平台供稿至少4篇,其中官方微信平台供稿至少1篇。非教学单位原则上每个月给官方媒体平台供稿至少1篇。通讯员还可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广大师生员工写稿,并负责向党委宣传部推荐。

(二)资料报送

通讯员应经常深入师生,了解、收集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撰写内部参考资料,并每学年报送一次。

通讯员应依据《西安科技大学新闻宣传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发〔20174号)、《西安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西科党办发〔20168号)、《西安科技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等宣传思想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资料报送,统计好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量。

四、业务培训

为提高通讯员业务素质和写作能力,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表彰与奖励

根据通讯员工作情况,党委宣传部将每年依据《西安科技大学新闻宣传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发〔20174号)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此外,新媒体工作的考核量化结果还将作为西安科技大学新媒体联盟的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1225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本部门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通讯员名单(见附件)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xcb@xust.edu.cn

联系人:邱学晶   

联系电话:029-83858115

电子信箱:xcb@xust.edu.cn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及通讯员名单 

2.西科新闻网通讯员微信群、新媒体联盟工作微信群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