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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学工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量: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校持续营造党的十九大浓厚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工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引导广大辅导员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辅导员和学生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丰富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宣讲人员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及一线辅导员。

三、活动形式

围绕十九大精神主题,结合学生工作实际,按照“四个一”要求,采取讲党课形式开展宣讲活动,即学院党委副书记面向学院学生讲一次党课;学院分团委书记面向全院团学干部讲一次党课;辅导员面向所带学生讲一次党课;学生党支部书记面向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一次党课。身兼数职者需分别开展宣讲活动。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8122日至618日。其中,122日至34日为策划筹备阶段,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宣讲计划,全体宣讲人员认真准备党课讲稿及PPT35日至428日为学院宣讲阶段,全体宣讲人员按照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党课活动。429日至56日为总结评优阶段,各学院组织开展考核评选,择优推荐一名宣讲人员参加校级宣讲团。57日至618日为校级宣讲阶段,学工部组建校级宣讲团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宣讲活动作为检验辅导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效果的直观标尺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考核,根据宣讲人员讲稿、PPT准备情况及现场授课效果对宣讲人员进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并作为年度辅导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请各学院于3月9日前将本学院宣讲计划(含宣讲人员、时间、地点);于5月7日前将学院考核评选结果及全体宣讲人员材料(含讲稿、PPT和照片),报送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inghaoyue@xust.edu.cn

联系人:邢皓越 联系电话:83858125

党委学工部

2018年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