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除2018级以外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试行)》和《西安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优秀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本科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研究生提交纸质申请。
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7日),学院评选、审查、公示、上报。
第三阶段(11月8日~11月16日),学校统一审批。
第四阶段(11月17日~11月23日),各类评优登记表的填写和上报。
四、第一阶段学生提交申请有关要求
1.需上传的附件信息及要求
(1)先进班集体(研究生)、先进部门先进事迹材料;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个人学年成绩单和先进事迹材料;
(3)优秀单项奖申请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4)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得多于2000字,文件和标题均以“XX同学申请XX的先进事迹材料”命名,字体用小标宋三号字,行距35磅,正文字体用仿宋_GB2312四号字,行距为28磅。
2.申请理由
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填写400至500字的申请理由,其中学习方面需重点说明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和所在专业成绩排名。
五、第二阶段上报有关材料及要求
1.需上报的材料
(1)先进班集体(研究生)、先进部门、优秀单项奖名单;
(2)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及所在专业年级成绩报表;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单、所在专业年级成绩报表及个人学年成绩单;
(4)公示说明(公示时间段、地点、学生投诉情况等)。
上述表格见附件。
2.上报材料要求
(1)所有表格和名单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
(2)各类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gb@xust.edu.cn;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应采取民主评议、综合讨论的形式,经学院审查后,报送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最终由学校统一审批。
各学院对报表、事迹材料中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对报送数据有错误的,将直接取消指标,不再增补或更换。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付春岚 刘清华 张 威 联系电话:83858125
附件: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其它推荐表格请在学工部网页下载)
党委学工部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先进班集体
|
三好优秀生(人)
|
三好学生(人)
|
优秀学生干部(人)
|
优秀
单项奖
|
能源学院
|
按照研究生班级数的10%评选
|
3
|
5
|
3
|
不限
|
安全学院
|
5
|
7
|
5
|
建工学院
|
5
|
7
|
5
|
机械学院
|
5
|
7
|
5
|
电控学院
|
7
|
9
|
7
|
通信学院
|
5
|
7
|
5
|
计算机学院
|
2
|
4
|
2
|
地环学院
|
4
|
6
|
4
|
测绘学院
|
5
|
7
|
5
|
材料学院
|
2
|
2
|
2
|
化工学院
|
2
|
4
|
2
|
理学院
|
2
|
2
|
2
|
管理学院
|
8
|
11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3
|
2
|
合 计
|
|
57
|
81
|
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