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和省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现就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陈国强等反面典型和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增强纪法敬畏,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勇立时代潮头,主动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我校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党性宗旨教育,进行一次“话廉洁、守初心”专题学习研讨。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学习重点,以“话廉洁、守初心”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
(二)围绕革命传统教育,安排一次“倡廉洁、践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陕西丰厚的红色资源优势,依托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和省、市、区三级廉政教育基地(如:延安革命纪念馆、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马栏革命纪念馆、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渭华起义教育基地、扶眉战役烈士陵园、西安碑林博物馆、杨震廉政教育基地等)等教育教学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把现场转化为课堂,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实地参观,或在校讲述体现共产党人近百年来勇担使命的光辉历程和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的主题党课。
(三)围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一次“知廉洁、严纪律”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已开通“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道。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教育对象全员参与,知识测试全面覆盖。要组织教育对象进入“练习”或“考试”模块进行知识测试(考察篇目附后),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便于线上测试,题型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练习无需填写个人信息,不限练习次数,每次练习设置10道题。正式考试需填写考生相关信息,试卷设置5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每人有两次正式答题机会,教育月活动结束后(9月30日),系统自动选取最高分计入成绩。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围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一次“践廉洁、勇担当”正反面典型教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多种形式组织一次以陕西历史名人的廉洁故事、经典家规家训、抗疫英雄或时代楷模谷文昌、杨善洲、张富清、黄文秀等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的大学习活动,以正面典型为“镜”开展示范教育,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力量,找准自身的差距,进一步增强清正廉洁做表率、干事创业敢作为、攻坚克难勇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深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利用《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片》《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陕西省部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警示录》《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高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以反面典型为“戒”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醒,真正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整改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活动扎扎实实延伸到支部,延伸到全体党员,延伸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延伸到每一位受教育对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在“西科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并择优向《党风与廉政》杂志、秦风网、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报送。
(三)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融合。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与“四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第九届廉政文化月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互相促进、深度融合。
(四)加强督查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各二级纪委要坚决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校纪委综合室(行政楼41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纪委邮箱:jiwei@xust.edu.cn。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全省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
知识测试考察篇目
一、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 要求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月11日)
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 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1月11日)
3.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
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1月13日)
二、党内法规
4.《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10月18日)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
月27日)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
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
10.《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月31日)
三、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
1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17日)
13.《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
1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年2月8日)
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5年7月19日)
四、有关处分的法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
10日)
五、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
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至五项,非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
三、四、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