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研究生函〔201914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03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复试录取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双向选择,服务师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师新民

  员:张振中  冯正斌  高宝萍  姚克勤  吴敏焕  时 健 刘 媛  付科峰      张燕清  魏 羽  李雅玲    穆 莹  秦  声  廉张军  张晶晶  张建昌  王 媛

(二)研究生远程复试组

  长:师新民  冯正斌

  员: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

答辩组秘书:张梦原       

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技术人员:张建昌

考生身份核验:王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组

  长:张振中

  员:张晶晶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全日制18名,非全日制22名。

(二)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参加复试人员为一志愿上线人员和接收到学院调剂通知的人员。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要求:

满足国家A区线:初试总分达到355分以上,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2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8分。

(三)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一)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二)2020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集中复试的形式,其他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0514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22日—528

地点: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226会议室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57854380@qq.com。对于身份验证有问题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安排

1)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的远程复试设备调试。

2)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到、随机抽取试题并现场作答。

3.复试记录

复试要有详细提纲,并做好记录。复试记录由秘书当场记录在复试登记表内,并记录考试科目名称和成绩。

复试结束后,组长在复试情况汇总表上签名并上报学院。各组秘书将复试记录、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一并交学院。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一)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合格考生按照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需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原则上采用差额录取办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我校2019年暑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夏令营专业相同的合格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导师的确定

1.尊重师生双向选择,首先由考生申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2.实行导师限额招收研究生制度,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副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业绩突出,报考学生较多的导师,需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为保障培养质量,提倡设立研究生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研究生。

3.超限额研究生,在考虑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由学科确定其导师。

4.没有科研项目且不能很好履行导师职责的,原则上不能指导研究生。

(三)学费的确定

按照国家和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七、考生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报道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咨询及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029-83858073

咨询邮箱:57854380@qq.com

申诉电话:029-83856341(监察处)

申诉邮箱:jiwei@xust.edu.cn

联系人:王媛    联系方式:029-8385807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0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