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研究生函〔2019〕14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0〕3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复试录取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双向选择,服务师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师新民
成 员:张振中 冯正斌 高宝萍 姚克勤 吴敏焕 时 健 刘 媛 付科峰 张 芸 张燕清 魏 羽 李雅玲 穆 莹 秦 声 廉张军 张晶晶 张建昌 王 媛
(二)研究生远程复试组
组 长:师新民 冯正斌
成 员: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
答辩组秘书:张梦原 李 焱 王 娟
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技术人员:张建昌
考生身份核验:王 媛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组
组 长:张振中
成 员:张晶晶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全日制18名,非全日制22名。
(二)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参加复试人员为一志愿上线人员和接收到学院调剂通知的人员。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要求:
满足国家A区线:初试总分达到355分以上,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2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8分。
(三)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一)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二)2020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集中复试的形式,其他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0年5月14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2日—5月28日
地点: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226会议室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57854380@qq.com。对于身份验证有问题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安排
(1)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的远程复试设备调试。
(2)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到、随机抽取试题并现场作答。
3.复试记录
复试要有详细提纲,并做好记录。复试记录由秘书当场记录在复试登记表内,并记录考试科目名称和成绩。
复试结束后,组长在复试情况汇总表上签名并上报学院。各组秘书将复试记录、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一并交学院。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一)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合格考生按照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需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原则上采用差额录取办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我校2019年暑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夏令营专业相同的合格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导师的确定
1.尊重师生双向选择,首先由考生申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2.实行导师限额招收研究生制度,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副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业绩突出,报考学生较多的导师,需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为保障培养质量,提倡设立研究生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研究生。
3.超限额研究生,在考虑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由学科确定其导师。
4.没有科研项目且不能很好履行导师职责的,原则上不能指导研究生。
(三)学费的确定
按照国家和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七、考生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报道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咨询及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029-83858073
咨询邮箱:57854380@qq.com
申诉电话:029-83856341(监察处)
申诉邮箱:jiwei@xust.edu.cn
联系人:王媛 联系方式:029-8385807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