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时参加院系安排的各项活动,迟到、早退、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 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停课,否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 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
四、 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并作好记录。
五、 认真履行出题、监考、阅卷等任务,否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六、 积极配合各种教学检查。各位任课老师须按要求提交教案、学生成绩册、学生出勤率、批改作业情况等相关材料。
七、 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增强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工作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