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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日期和主题,需提前通知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二、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和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员,邀请联系我院的学校领导及有关组织、纪检部门等人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的执行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全国全省思政教育工作执行情况等;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加强党内监督、遵守党的纪律、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及党风廉政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特别是“四风”问题上存在的问题;

5.其它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校党委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方案;

2.在适当范围内征求干部、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安排学习党的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献。

五、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六、如实向校党委报送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