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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元旦、春节、寒假及春季开学报到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以及寒假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刹住重要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确保节日和开学报到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坚持抓早抓小,牢记责任担当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分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模范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二、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全体教工重申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6条“禁令”: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财务、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从严把住资金使用关、票证管理关、支出审批关,全力维护财经审计纪律的刚性。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切实发挥基层优势,负起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师生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向全体师生员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广大师生员工也可通过学校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举报电话:83856341

举报信箱:jiwei@xust.edu.cn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委办公室

   

                                   2017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