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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1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30号)精神,现就2018级本科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如下。

 长:王贵荣

 员:王学礼  程卫星  张传伟  王政军  赵亚军    

各学院要相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分团委书记和新生班级辅导员为成员。

二、工作要求

1.新生报到现场审查。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各学院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考准考证(或毕业中学高考证明)等证件;要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准考证上的相片与本人是否一致,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者,要做好记录,在入学后复查时重点核查。对于自带考生档案的,要将证件信息、档案信息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同时记录在案以备入学后复核。

2.入学后复核。各学院须在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集中组织新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并安排专人对新生档案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考生中学学籍档案、考生高考档案(高考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是否有涂改痕迹;档案中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家庭成员等重要信息与入学登记表中所填内容及笔迹是否一致;比较考生高考档案、入学登记表中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是否一致。对有问题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并做好详细记录,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核查。若经核查后学生确属冒名顶替,坚决予以清退。

3.身体检查。在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期间,由校医院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对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条件者,方可保留入学资格,对高考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杜绝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

1.新生报到时所有手续必须由新生本人办理,任何人不得代报。

2.入学登记表必须由新生本人填写,以备核查相关信息和笔迹。

3.对新生身份不能确定或证件不全的(录取通知书丢失、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先与招生办联系核实信息并详细登记,能确认身份的,可先办理报到手续,待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进行重点检查。

4.新生因故不能如期报到,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并说明原因;请假新生须到学校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存在问题的学生,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学生对处理有异议,可上报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6.请各学院于9月14(星期五)17:00前将2018级本科生未报到情况报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鹏  电话:85583041/13572006781

附件:2018级本科生未报到情况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